览海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重组资产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2-05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重组资产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览海医疗产业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公司拟进行的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人审阅了外滩投资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告了上海众华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16]
第 186 号”《上海外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对上海和风置业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2、为本次交易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公允,评估
机构选择的重要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估值依据及估值结
论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一致。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组织、监督下进行,本次
交易的挂牌价格以资产评估为基础,最终交易交割通过上海联合产权
交易所的组织、监督下进行。本次交易的挂牌价格以资产评估为基础,
最终交易价格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报价及竞价程序确定,本次重
大资产购买是完全市场化的并购行为,交易价格亦是市场化竞价的结
果,交易定价方式公允,整个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评估方法选取得当,评估方法和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
公允。
(本页无正文,为《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本次重组资产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毕文瀚 刘蕾 周斌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