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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投: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13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
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决策程序
    本人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
充分了解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背景信息前提下,针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
沟通,获得了本人的事前认可。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及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相关的议案已提交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上海览海洛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海
洛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览海洛桓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在对该等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公司审议本次董事会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
    1、调整后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具备基本的可行性和可操作
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
    3、同意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公司董
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总体安排。
    4、《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向览海洛桓出售标的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前述关联交易不损
害公司及公众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5、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览海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密春雷;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上海览海
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密春雷,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6、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
评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
协商确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蕾、杨晨、应晓华




                                                       2018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