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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空港: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2017-08-31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关于增加 2017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等。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已经向我们
提交了相关资料并经过了我们的认可。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也就有关问
题,和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查董事候选人简历,认为
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的资格要求,同意提名梁志刚先
生、蒋中祥先生、黄晓玲女士为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公司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需要,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董事会在
上述议案表决中,采取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方式,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 、《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
《公司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 赵鸿铎       郑学实      许尤洋      刘志云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