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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空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空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2019-04-26  

						关于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1-2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19)第 350ZA0085 号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空港公
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厦门空港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19)第
350ZA0116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文)的要求,厦门空港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元翔(厦门)
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厦门空港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厦门空港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
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厦门空港公司实施于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
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
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18 年度厦门空港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厦门空港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