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暂时闲 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 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赵鸿铎 郑学实 许尤洋 刘志云 2020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