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在认真审阅候选人履历、任职资格等文件的基础上,就《关于聘 任陈国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规范,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陈国庆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 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鉴于以上原因,同意董事会聘任陈国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崇久、吕振勇、张必贻、文秉友、燕桦 2018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