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长江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2019 年度公司预计将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 相关单位发生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接受关联方劳务、租入或租出资产等六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 35 项,总金额约 135,870 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 交易行为规范。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崇久、吕振勇、张必贻、文秉友、燕桦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