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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电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2019-04-3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长江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2019 年度公司预计将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

相关单位发生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接受关联方劳务、租入或租出资产等六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

35 项,总金额约 135,870 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

交易行为规范。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崇久、吕振勇、张必贻、文秉友、燕桦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