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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电力: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04-3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届满,进行了换届

选举。张必贻独立董事、何红心董事、吕振勇独立董事、文秉友独立

董事、燕桦独立董事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

张必贻独立董事当选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

    (一)2018 年 3 月 9 日,在年度审计机构进场前,公司审计委

员会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

等有关情况的资料,包括:

    1.《公司 2017 年生产经营情况通报》

    2.《公司 2017 年重大投融资活动情况报告》

    3.《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初步汇报》

    4.《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编审及年度三会工作计划》

    5.《公司 2018 年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6.《信永中和关于长江电力 2017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
    (二)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北京共

同召开 2017 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听取并预审议了如下议案:

    1.听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长江电力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的报告》

    2.听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17 年

度长江电力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听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长江电力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报告》

    4.听取《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关于投资者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意见的报告》

    6.预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草案)》

    7.预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8.预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

    9.预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草

案)》

    10.预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草案)》

    (三)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协调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程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在审计机构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外部审计师对公司年

报审计的工作计划,提出了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导,与公司经营层、外部审计机

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

讨论,着力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流程优化,与外部审计师一道,

共同发挥监督职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的编制、审核、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健全的公司治理

结构和治理制度,强化内控团队建设和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公司

的风险防控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流程,风险控制
措施及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

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要求。

    (四)审查关联交易事项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了审查,持续

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批、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审查

了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公司下一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测的审查工作,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考察、阅读公司生产经营

信息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持续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的

合规性,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2019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公司定期

报告、财务审计、内部控制运行、关联交易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张必贻、何红心、吕振勇、文秉友、燕桦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