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9-024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
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
会〔2019〕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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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企业 2019 年
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在准则施行
日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了分类和计量。公司将以前年度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根据管理业务模式及现
金流量业务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一年到期
且预期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
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至“应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至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
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等。
2. 利润表: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
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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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
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
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
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
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按照以上分类及指定原则,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
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0,226,231.25 -70,226,231.2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1,281,501.14 51,281,501.1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8,944,730.11 18,944,730.11
其他综合收益 36,131,682.44 28,905,347.68 -7,226,334.76
未分配利润 1,056,566,648.65 1,063,792,983.41 7,226,334.76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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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及上年同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上半年)受影响的
财务报表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调整前 调整后
报表项目 金额 报表项目 金额
应收票据 15,892,771.2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13,033,852.23
应收帐款 197,141,081.0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58,049,351.83 应付账款 458,049,351.8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777,386.96 -777,386.96
以“-”号填列)
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修订调整,对公司当期
净利润、股东权益、现金流,及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无重
大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调
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新修订的制度要求做出,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
定。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调
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新修订的制度要求做出,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
定。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调整,是根据中国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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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新修订的制度要求做出的,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
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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