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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0926 股票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8-013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 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
知,并于2019年4月25日在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5楼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陈震山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11名,现场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及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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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发展阶段,考虑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和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为保障内源
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兼顾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拟定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当年税后
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 54,120.8 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按 风 险 资 产 余 额 的 1.50% 差 额 计 提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人 民 币
124,296.2 万元;
    3、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
5,130,200,432 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
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1,282,550,108.00 元(含税)。
    4、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 1,529,795.4 万元结转
下一年度。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
施,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资本积累,不断增强风
险抵御能力,持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
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
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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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批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批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如实反映了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
的有效性。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结论。
    八、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资本
充足评估程序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九、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
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关联
交易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关
联交易活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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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同意将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主要股东
履职履约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
任报告》
    批准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考核结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批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王家华董事、章小华董事、郑斌董事、赵鹰董事、刘峰独立
董事、范卿午独立董事、刘树浙独立董事因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
根据经营需要,对公司 2019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银行正常经营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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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独立董事同意
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
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董事会召开后公司独立董事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
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
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
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
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
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2、公司 2019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
规。3、同意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董事会制定的《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符合《公
司法》《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该实施细则。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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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审
计及内控管理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
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刘树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专业
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委员的议案》
    选举增补刘树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六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及在额度
内特别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减记型无固定
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补充
公司其他一级资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
高级管理层办理发行的具体事宜。本议案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授
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36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关于无固定期限资本
债券发行的相关条件,公司具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资格
和要求。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发行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
公司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风险抵御和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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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发展能力,保证公司动态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公司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方案及在额度
内的相关授权,并同意将《关于拟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及在
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
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在杭州市购建总行数据中心及信息
科技办公大楼的议案》
    同意在杭州市参与竞拍一处土地并规划建设总行数据中心
及信息科技办公大楼,授权高级管理层在投资估算范围内推进项
目的后续建设事宜(在竞拍成功的前提下)。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召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00 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会议还听取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外部检查
情况报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下半年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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