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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柯迪: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2017-11-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
迪”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爱柯迪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
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824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01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2,022,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 1,393,119,2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116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
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实施单位
                                                      元)
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改扩
                                  100,869.00              98,113.92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建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实施单位
                                                      元)
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建设                                              宁波 爱柯 迪 精密 部件
                                   30,548.00              20,558.00
项目                                                                有限公司
                                                                    宁波 优耐 特 精密 零部
精密金属加工件建设项目             18,393.00              13,393.00
                                                                    件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47.00               7,247.00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57,057.00             139,311.92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
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间接融资等方式予以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
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或偿还银行借
款。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及置换的操作流
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方式,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按照合同需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
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
(或背书转让)、信用证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汇票(或背书转
让)、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资金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后,将通过银
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
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二)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及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外汇
的种类及金额,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办理外汇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
理自有外汇付款、信用证保证金支付、信用证承兑等,并按月汇总外汇使用支付
资金明细表(外汇支付按照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
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备案。
    3、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后,将通过自
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
账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
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
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
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
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
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吴小鸣




                             _______________

                                  谭   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