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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建工: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7-04-21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8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为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
《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贰拾亿元的中期票据。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
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根据市场环境在注册发行总额内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批准的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
     3.发行时间
     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获
准,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4.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市场
以及承销商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
购买者除外)。
    6.资金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营运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和其他符
合规定的用途等。
    7.承销方式
    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公开发行,承销商余额包销。
    8.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
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
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工作,
根据《公司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
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
司董事长具体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
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
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时间、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承
销方式、筹集资金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办
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谈判、注册、信息披露以及签署与每次发
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等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
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督部门的意见对
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宜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中期票
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7.上述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中期票据发行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
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方可实
施。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中期票
据的注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