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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3-10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9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
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2018 年 3 月 9 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12 人,实际表决董事 12 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
总数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潘鑫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
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潘鑫军(主任委员)、金文忠、吴俊豪、许
志明、杜卫华;
    2、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潘鑫军(主任委员)、金文忠、李翔、
夏晶寒、陶修明;
    3、审计委员会:靳庆鲁(主任委员)、吴俊豪、许建国、徐国祥、
尉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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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尉安宁(主任委员)、刘炜、陈斌、徐国
祥、靳庆鲁。
   刘炜先生和夏晶寒女士的任职自其取得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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