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作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或“公司”)持续督导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方证 券首次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5 号”文核准,东方证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03 元。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东方证券”,股票代码 600958。首次公开发行 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5,281,742,921 股,其中 4,281,742,921 股为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81.0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 6 家股东, 分别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和上海 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 2,030,217,16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9.03%,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 将届满,将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股本的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 2015 年 3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5,281,742,921 股 , 其 中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为 1,000,000,000 股 ,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为 1 4,281,742,921 股。 (二)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期为 12 个月内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2016 年 3 月,公司首发限售期限为 12 个月内的 2,158,663,507 股股票限售期 届满并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仍为 5,281,742,921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158,663,507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23,079,414 股。 (三)2016 年首次 H 股公开发售情况 2016 年 8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完成后,总股本 变更为 6,215,452,011 股,其中 H 股为 1,027,080,000 股,A 股因国有股减持减少 为 5,188,372,01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153,234,84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2,062,217,163 股(全部为 A 股)。 (四)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发行完成 2017 年 12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 6,993,655,803 股,其中 H 股仍为 1,027,080,000 股,A 股从 5,188,372,011 股增加 到 5,966,575,80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153,234,84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2,840,420,955 股(全部为 A 股)。 (五)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2018 年 2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东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所持 股份 12,000,000 股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仍为 6,993,655,803 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165,234,84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828,420,955 股。 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首发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 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 告书》,本次申请限售股解禁的 6 家股东所做出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承诺: 2 1、自东方证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由东方证券收购该部分股份; 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2、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发 行人股本总额的 5%; 3、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 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二)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缤纷商 贸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自东方证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由东方证券收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另有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三)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和《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 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2]67 号),在本次发行上市时,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 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 综上,本次申请限售股解禁的 6 家股东所作出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为所持公司股票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限售股解禁的 6 家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 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23 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030,217,16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 29.03%。 3 (三)首次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数量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量 股东名称 号 (股) 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 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1,767,522,422 25.27 1,537,522,422 230,000,000 2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08,700,000 2.98 0 208,700,000 3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94,073,938 2.77 194,073,938 0 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3,523,008 1.91 133,523,008 0 5 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 70,372,977 1.01 0 70,372,977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一 6 70,372,976 1.01 0 70,372,976 号 7 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66,539,635 0.95 66,539,635 0 8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65,288,341 0.93 65,288,341 0 9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9,215,263 0.85 0 59,215,263 财通基金-浦发银行-西安善美卓和 10 42,223,786 0.60 0 42,223,786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186,489 0.50 0 35,186,489 12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3,269,819 0.48 33,269,819 0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上海工业投资 13 21,111,893 0.30 0 21,111,893 (集团)有限公司 14 山西卓融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 0.29 0 20,000,000 财通基金-建设银行-银华财富资本 15 14,074,595 0.20 0 14,074,595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中国银行-财通基金-富 16 7,037,298 0.10 0 7,037,298 春创益定增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南京银行-中国北方工业 17 7,037,298 0.10 0 7,037,298 公司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上海化学工业 18 3,518,649 0.05 0 3,518,649 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厦门建发集团 19 2,111,189 0.03 0 2,111,189 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四川璞信产融 20 2,111,189 0.03 0 2,111,189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外贸信托-外 21 2,111,189 0.03 0 2,111,189 贸信托华资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财通基金-兴业银行-淮北皖淮投资 22 2,104,152 0.03 0 2,104,152 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通基金-祥 23 703,730 0.01 0 703,730 和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广州联鑫基金 24 211,119 0.00 0 211,119 管理有限公司-联鑫六号私募基金 合计 2,828,420,955 40.43 2,030,217,163 798,203,792 4 注:1.山西卓融投资有限公司由原山西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 2. 申能 (集 团 )有 限 公 司持有 的 限 售股分 为 1,537,522,422 股 公司 首 次 公开发 行 的 限售股 及 230,000,000 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3.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山西卓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限 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4.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股为公司非公开 发行的限售股。 (四)公司董事会将监督上述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将在定期 报告中持续披露上述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上市前 本次上市后 类型 变动数(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国有法人持股 2,598,505,403 37.16% -2,030,217,163 568,288,240 8.13% 有限售条 其他内资持股 229,915,552 3.29% 0 229,915,552 3.29%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流 2,828,420,955 40.44% -2,030,217,163 798,203,792 11.41% 通股份合计 A股 3,138,154,848 44.87% 2,030,217,163 5,168,372,011 73.90% 无限售条 H股 1,027,080,000 14.69% 0 1,027,080,000 14.69%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流 股份 4,165,234,848 59.56% 2,030,217,163 6,195,452,011 88.59% 通股份合计 股份总数 6,993,655,803 100.00% 0 6,993,655,803 100.00% 六、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 东方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东方证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 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东方证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及东方花旗对东方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 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