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作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或“公司”)持续督导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方证 券首次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 年 2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了《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305 号),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东方证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 万股,并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股东山西卓融投资有限公司(原山西卓融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卓融”)持有的 20,000,000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股。根据山西卓融所作承诺,其所持东方证券股份属于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见 书前三年内发生的股权转让,该等股份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内不得转让。鉴于中 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出具无异议函,对山西卓融通过司法拍 卖方式受让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成为公司股东无异议,该等股份的锁定期自持 股之日起 48 个月。现上述股东股票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 20,000,000 股限售 股将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起上市流通(因 2018 年 5 月 19 日(星期六)为公休日, 故上市流通时间顺延至 2018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一))。 1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股本的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 2015 年 3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5,281,742,921 股 , 其 中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为 1,000,000,000 股 ,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为 4,281,742,921 股。 (二)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期为 12 个月内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2016 年 3 月,公司首发限售期限为 12 个月内的 2,158,663,507 股股票限售期 届满并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仍为 5,281,742,921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158,663,507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23,079,414 股。 (三)2016 年首次 H 股公开发售情况 2016 年 8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完成后,总股本 变更为 6,215,452,011 股,其中 H 股为 1,027,080,000 股,A 股因国有股减持减少 为 5,188,372,01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153,234,84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2,062,217,163 股(全部为 A 股)。 (四)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发行完成 2017 年 12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 6,993,655,803 股,其中 H 股仍为 1,027,080,000 股,A 股从 5,188,372,011 股增加 到 5,966,575,80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153,234,84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2,840,420,955 股(全部为 A 股)。 (五)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2018 年 2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东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所持 12,000,000 股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仍为 6,993,655,803 股,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165,234,84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828,420,955 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期为 36 个月内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2018 年 3 月,公司首发限售期限为 36 个月内的 2,030,217,163 股股票限售期 届满并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仍为 6,993,655,803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 6,195,452,011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98,203,792 股。 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首发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 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 告书》,山西卓融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 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 原则确定持股期限。在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 IPO 上市监管 意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的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 不转让,其他新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不存 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入股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股东所持股权因证券公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 处置等特殊原因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生股权变更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 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日确认。 据此,山西卓融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 20,000,000 股的流通限制期限为:自 2014 年 5 月 19 日受让公司 20,000,000 股股 份起 48 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山西卓融严格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 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0,0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21 日; 3 首次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数量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量 股东名称 号 (股) 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 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000 3.29 0 230,000,000 2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08,700,000 2.98 0 208,700,000 3 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 70,372,977 1.01 0 70,372,977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一 4 70,372,976 1.01 0 70,372,976 号 5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9,215,263 0.85 0 59,215,263 财通基金-浦发银行-西安善美卓和 6 42,223,786 0.60 0 42,223,786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186,489 0.50 0 35,186,489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上海工业投资 8 21,111,893 0.30 0 21,111,893 (集团)有限公司 9 山西卓融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 0.29 20,000,000 0 财通基金-建设银行-银华财富资本 10 14,074,595 0.20 0 14,074,595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中国银行-财通基金-富 11 7,037,298 0.10 0 7,037,298 春创益定增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南京银行-中国北方工业 12 7,037,298 0.10 0 7,037,298 公司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上海化学工业 13 3,518,649 0.05 0 3,518,649 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厦门建发集团 14 2,111,189 0.03 0 2,111,189 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四川璞信产融 15 2,111,189 0.03 0 2,111,189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外贸信托-外 16 2,111,189 0.03 0 2,111,189 贸信托华资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财通基金-兴业银行-淮北皖淮投资 17 2,104,152 0.03 0 2,104,152 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通基金-祥 18 703,730 0.01 0 703,730 和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广州联鑫基金 19 211,119 0.00 0 211,119 管理有限公司-联鑫六号私募基金 合计 798,203,792 11.41 20,000,000 778,203,792 注:1.山西卓融持有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2.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山西太钢投资有 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的限售股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4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568,288,240 0 568,288,240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29,915,552 -20,000,000 209,915,552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98,203,792 -20,000,000 778,203,792 A股 5,168,372,011 20,000,000 5,188,372,011 无限售条件 H股 1,027,080,000 0 1,027,080,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195,452,011 20,000,000 6,215,452,011 股份总额 6,993,655,803 0 6,993,655,803 六、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 东方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东方证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 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东方证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及东方花旗对东方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 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