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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株冶集团: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1-1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8 年 1 月
                          目录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电铅及稀贵综合回收项目的议案

 3     关于为拟设立的项目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4     关于拟设立的项目子公司接受控制人委托贷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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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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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进行过交易,且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

  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无关联人补偿承诺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恩菲”)签订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铜铅锌产业基

地锌项目主体工程 EPC 总承包协议书》及相关附属合同,协议总金

额为 25.27 亿元。本次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公司特别重大合同。

    中国恩菲与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故

上述交易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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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五

矿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陆志方

    注册资本:203504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境内外工程

总承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

程监理;工程招投标;设备研制、设备采购及设备成套、系统集成的

服务;设备、材料进出口;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培训。(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三)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业务涵盖非煤矿山、有色冶金、多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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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光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水务资源开发等众多领域,能够提供

总承包、项目管理、工程咨询、设计、监理、环境评价、设备制造等

全生命周期服务,在产业领域,是国内唯一具备咨询、设计、建设、

投资、运营“五位一体”服务能力的企业。

    当前,正以国家“十三五”规划为方向,以“一带一路”倡议、京津

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互联网+、工业 4.0 等一系列重大国家战

略为指引,全力打造有色矿冶国家队,绿色环保排头兵。

(四)关联方最近一年(2016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54.66 亿元,资产净额:29.14 亿元,营业收入:15.24

亿元,净利润:484.69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与中国恩菲签订的《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铜铅锌产业

基地锌项目主体工程 EPC 总承包协议书》,协议总金额为 25.27 亿元。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协议价格包含了工程设计、设备供货承包、建筑安装施工承包、

配合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等实施本工程的全部费用,遵循市场定价原

则,同时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

最终经过公司的招投标程序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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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主体

    业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协议总金额为 25.27 亿元。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按协议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分期支付资金。

(四)交付时间安排

    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 12 月 30 日,宽限期 3 个月。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由全部合同及附件的相关条款约定。业主、承包

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违约责任最大赔偿限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二点五(质量不合格且不能修复的不受赔偿限额的限制)。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中国有色工

程设计研究总院)成立于 1953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恢

复和发展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而设立的第一家专业设计机构,拥有有色

行业唯一的全行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全面承继中国有色工程设

计研究总院优势技术资源,工程经验丰富,技术实力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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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工程总承包模式由中国恩菲承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

化的工程服务,能更好地保证项目高品质、高质量实现预期目标。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价格公允,不

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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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电铅及稀贵综合回收项目的议案

    公司所在的株洲市清水塘地区已被列为全国第一批城区老工业

区搬迁改造试点地区之一(请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19 日临时公告

2015-036),遵照国家及所在地省市政府的要求,株冶集团将在相关

政策落实、各项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在未来适当时候退出株洲市清水

塘地区产能。为响应国家政策,推进产能合并、环境升级,作为对未

来各方面条件具备时退出清水塘地区冶炼产能的承接,以五矿有色金

属控股有限公司为主导,协同打造世界一流的铜铅锌产业基地。公司

已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建设 30 万

吨锌冶炼项目的议案》(详见 2017 年 11 月 21 日、11 月 23 日和 12

月 8 日公司披露的 2017-020 号、2017-022 号、2017-023 号公告)。

鉴于锌铅属于伴生资源,公司实施锌、铅及综合回收联合冶炼,能充

分发挥协同运营优势,提升综合回收效益,减少环保压力,维持行业

地位。基于此,公司拟在位于衡阳市水口山镇的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实

施电铅及稀贵综合回收项目,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电铅及铅钙合金

10 万吨,并综合回收 Cu、Sb、Bi、Te、Ag、Au 等有价金属等。



一、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公司拟在衡阳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设立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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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作为新项

目的投资主体,初步拟订注册资本 24 亿元,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

资金可以逐步到位。目前该公司的设立正在筹备之中,公司将视进展

情况及时公告,最终以工商登记及公司公告为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

    法定代表人:黄忠民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产业投资;有色金属冶炼及综合

回收;有色金属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贸易;生产、销售工业硫酸;余热

发电的生产及销售;氧、氨的生产及采购;冶炼渣料和其它固体危废

渣的回收利用及销售;仓储和租赁业务;技术咨询与服务;研究、开

发、生产、销售政策允许的金属新材料。

    上述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铅及稀贵综合回收项目

    项目地点:拟定于湖南衡阳水口山经济开发区。

    项目建设期:1 年

    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资金、公司自筹、向银行借

款等多种方式。

    原材料来源:本项目处理原料主要以外购粗铅为主。将从国内外

市场采购,公司多年来从未因原材料供给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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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信心满足新项目的原材料需求。

    项目可行性分析:建设规模为每年 10 万吨电铅并综合回收各种

稀贵金属。本项目估算新增总投资 7.58 亿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

3.38 亿元,建设期利息 458 万元,流动资金 4.15 亿元。

    经财务分析测算,该项目达产后年利润总额 1.13 亿元以上,投

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12.02%,投资回收期 10.46 年,项目的经济效益

较好。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平均营业收入 40 亿元、利

润总额 1.13 亿元左右,与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合计年均利润 5 亿元左

右,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及股东的利益。因项目公司正在筹备中,资金进入的具体方式、金额

等尚未最终确定,暂时难以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该项目与老工业区改造有机结合,有利于稳定市场、稳定职

工队伍。



    四、风险分析

    1、审批风险。按照新建项目的要求需要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的均已获得许可,此外本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环保风险。该项目已获得湖南省环保厅的环评批复。随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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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境保护的日益强化,该项目未来的生产经营可能存在一定的环保

风险。株冶集团已有六十一年从事铜铅锌冶炼的历史,一直注重环保

投入和管理,严格达标排放,至目前为止尚未发生因环保问题影响到

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该项目设计和施工将严格遵照国家环保标准,

将环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确保

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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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为拟设立的项目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拟设立的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委托贷款用途:为实施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贷款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建设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的议案》,公司拟设立

控股子公司实施建设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拟订注册资本 24 亿元(详

见 2017 年 11 月 21 日、11 月 23 日和 12 月 8 日公司披露的 2017-020

号、2017-022 号、2017-023 号公告)。因其他投资者出资尚需履行

审批程序,为便于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的工作推进,项目公司的设立

拟采取分步注册,首期注册资本拟为 1900 万元(详见 2018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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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日公司披露的 2018-004 号公告)。为了满足拟设立的项目公司湖南

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我公司拟委托银行向拟设立的湖

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委托贷

款,期限为不超过 6 个月,具体视项目公司资金支付进度需要分期分

笔委贷,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待项目公司增资扩股时即作

为我公司出资额的一部分注入项目公司。

    上述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该笔委托贷款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公司名称: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主要办公地点: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法定代表人:黄忠民

    注册资本:1900 万元

    主营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产业投资;有色金属冶炼及综合

回收;有色金属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贸易;生产、销售工业硫酸;余热

发电的生产及销售;氧、氨的生产及采购;冶炼渣料和其它固体危废

渣的回收利用及销售;仓储和租赁业务;技术咨询与服务;研究、开

发、生产、销售政策允许的金属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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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4        79.16%

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96         20.84%

合计                                         1900         100%

    上述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资金、公司自筹等。

    2、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未来应投入项目

公司的一部分资金委贷给公司控股的项目公司使用,以满足项目建设

的需要,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收益无重大影响。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项目建设由本公司派出的团队主持,资金使用由本公司掌控,除

不可抗力因素外,委托贷款不存在大的风险。公司将完善相关制度,

实施科学有效的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如期按质完工达产。



    五、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委托贷款外,公司未发生对外委托贷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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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拟设立的项目子公司接受控制人委托
               贷款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关联关系:关联方为公司的控制人,上述交易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委托贷款对象:拟设立的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委托贷款用途:为实施建设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提供资金保证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贷款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5%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建设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的议案》,公司拟设立

控股子公司实施建设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拟订注册资本 24 亿元(详

见 2017 年 11 月 21 日、11 月 23 日和 12 月 8 日公司披露的 201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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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号、2017-022 号、2017-023 号公告)。因其他投资者出资尚需履行

审批程序,为便于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的工作推进,项目公司的设立

拟采取分步注册,首期注册资本拟为 1900 万元。为了满足拟设立的

项目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特申请公司控制人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委托银行向

拟设立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上述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有色控股为公司的控制人,与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

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主要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 290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983031 万元

    主营业务: 国家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以自有资产进行有色

金属矿山方面的投资以及其他产业投资;有色金属产品的生产、销售

及相关技术服务,黄金制品及白银制品的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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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三)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以产量计最大(铝除外)

的多品种有色金属综合生产商,集合了省内外 28 家有色金属优势骨

干企业,拥有从上游勘探、采矿、选矿、中游冶炼至下游精深加工及

研发的纵向完整的有色金属一体化产业链,钨、铋资源储量世界第一,

硬质合金、锑品、氟化盐、铍铜合金等产量世界第一,铅锌产量中国

最大、世界第三。

    按照中国五矿的指导思想,公司实行优势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对

湖南省内的钨、锑、锡、稀土和铅锌等优势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努力

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积极推进产业升级,打造国际领先的硬质合金产

业和铅锌产业集群;建立完整的科学研发体系,适当进行相关多元化。

使之成为世界钨锑工业和铅锌工业的领导者、世界最大的中重稀土资

源供应商和领先的稀土产品加工商,并在中国铜铝锡工业方面发挥重

要影响。

(四)关联方最近一年(2016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387.39 亿元,资产净额:66.3 亿元,营业收入:302.17

亿元,净利润:-12.33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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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控制人有色控股向公司控股的项目

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 10 亿元。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5%。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为了满足拟设立的项目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资金

需求,特申请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

拟设立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委托贷款,具体视项目子公司资金支付进度

需要分期分笔接受委贷,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上浮 5%。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委托贷款系公司控制人为公司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实施建

设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以保障项目的正常推进,缓解

项目子公司的资金压力,将对项目按期竣工达产产生积极影响,该关

联交易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收益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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