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1-13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8 年 1 月
目录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电铅及稀贵综合回收项目的议案
3 关于为拟设立的项目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4 关于拟设立的项目子公司接受控制人委托贷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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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进行过交易,且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
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无关联人补偿承诺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恩菲”)签订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铜铅锌产业基
地锌项目主体工程 EPC 总承包协议书》及相关附属合同,协议总金
额为 25.27 亿元。本次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公司特别重大合同。
中国恩菲与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故
上述交易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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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五
矿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陆志方
注册资本:203504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境内外工程
总承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咨询、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
程监理;工程招投标;设备研制、设备采购及设备成套、系统集成的
服务;设备、材料进出口;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培训。(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三)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业务涵盖非煤矿山、有色冶金、多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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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光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水务资源开发等众多领域,能够提供
总承包、项目管理、工程咨询、设计、监理、环境评价、设备制造等
全生命周期服务,在产业领域,是国内唯一具备咨询、设计、建设、
投资、运营“五位一体”服务能力的企业。
当前,正以国家“十三五”规划为方向,以“一带一路”倡议、京津
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互联网+、工业 4.0 等一系列重大国家战
略为指引,全力打造有色矿冶国家队,绿色环保排头兵。
(四)关联方最近一年(2016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54.66 亿元,资产净额:29.14 亿元,营业收入:15.24
亿元,净利润:484.69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与中国恩菲签订的《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铜铅锌产业
基地锌项目主体工程 EPC 总承包协议书》,协议总金额为 25.27 亿元。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协议价格包含了工程设计、设备供货承包、建筑安装施工承包、
配合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等实施本工程的全部费用,遵循市场定价原
则,同时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
最终经过公司的招投标程序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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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主体
业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协议总金额为 25.27 亿元。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按协议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分期支付资金。
(四)交付时间安排
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 12 月 30 日,宽限期 3 个月。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由全部合同及附件的相关条款约定。业主、承包
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违约责任最大赔偿限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二点五(质量不合格且不能修复的不受赔偿限额的限制)。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中国有色工
程设计研究总院)成立于 1953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恢
复和发展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而设立的第一家专业设计机构,拥有有色
行业唯一的全行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全面承继中国有色工程设
计研究总院优势技术资源,工程经验丰富,技术实力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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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工程总承包模式由中国恩菲承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
化的工程服务,能更好地保证项目高品质、高质量实现预期目标。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价格公允,不
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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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铅及稀贵综合回收项目的议案
公司所在的株洲市清水塘地区已被列为全国第一批城区老工业
区搬迁改造试点地区之一(请见公司 2015 年 11 月 19 日临时公告
2015-036),遵照国家及所在地省市政府的要求,株冶集团将在相关
政策落实、各项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在未来适当时候退出株洲市清水
塘地区产能。为响应国家政策,推进产能合并、环境升级,作为对未
来各方面条件具备时退出清水塘地区冶炼产能的承接,以五矿有色金
属控股有限公司为主导,协同打造世界一流的铜铅锌产业基地。公司
已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建设 30 万
吨锌冶炼项目的议案》(详见 2017 年 11 月 21 日、11 月 23 日和 12
月 8 日公司披露的 2017-020 号、2017-022 号、2017-023 号公告)。
鉴于锌铅属于伴生资源,公司实施锌、铅及综合回收联合冶炼,能充
分发挥协同运营优势,提升综合回收效益,减少环保压力,维持行业
地位。基于此,公司拟在位于衡阳市水口山镇的水口山经济开发区实
施电铅及稀贵综合回收项目,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电铅及铅钙合金
10 万吨,并综合回收 Cu、Sb、Bi、Te、Ag、Au 等有价金属等。
一、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公司拟在衡阳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设立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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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作为新项
目的投资主体,初步拟订注册资本 24 亿元,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
资金可以逐步到位。目前该公司的设立正在筹备之中,公司将视进展
情况及时公告,最终以工商登记及公司公告为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
法定代表人:黄忠民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产业投资;有色金属冶炼及综合
回收;有色金属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贸易;生产、销售工业硫酸;余热
发电的生产及销售;氧、氨的生产及采购;冶炼渣料和其它固体危废
渣的回收利用及销售;仓储和租赁业务;技术咨询与服务;研究、开
发、生产、销售政策允许的金属新材料。
上述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铅及稀贵综合回收项目
项目地点:拟定于湖南衡阳水口山经济开发区。
项目建设期:1 年
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资金、公司自筹、向银行借
款等多种方式。
原材料来源:本项目处理原料主要以外购粗铅为主。将从国内外
市场采购,公司多年来从未因原材料供给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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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信心满足新项目的原材料需求。
项目可行性分析:建设规模为每年 10 万吨电铅并综合回收各种
稀贵金属。本项目估算新增总投资 7.58 亿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
3.38 亿元,建设期利息 458 万元,流动资金 4.15 亿元。
经财务分析测算,该项目达产后年利润总额 1.13 亿元以上,投
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12.02%,投资回收期 10.46 年,项目的经济效益
较好。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平均营业收入 40 亿元、利
润总额 1.13 亿元左右,与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合计年均利润 5 亿元左
右,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及股东的利益。因项目公司正在筹备中,资金进入的具体方式、金额
等尚未最终确定,暂时难以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该项目与老工业区改造有机结合,有利于稳定市场、稳定职
工队伍。
四、风险分析
1、审批风险。按照新建项目的要求需要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的均已获得许可,此外本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环保风险。该项目已获得湖南省环保厅的环评批复。随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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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境保护的日益强化,该项目未来的生产经营可能存在一定的环保
风险。株冶集团已有六十一年从事铜铅锌冶炼的历史,一直注重环保
投入和管理,严格达标排放,至目前为止尚未发生因环保问题影响到
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该项目设计和施工将严格遵照国家环保标准,
将环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建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确保
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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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拟设立的项目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拟设立的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委托贷款用途:为实施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贷款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建设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的议案》,公司拟设立
控股子公司实施建设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拟订注册资本 24 亿元(详
见 2017 年 11 月 21 日、11 月 23 日和 12 月 8 日公司披露的 2017-020
号、2017-022 号、2017-023 号公告)。因其他投资者出资尚需履行
审批程序,为便于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的工作推进,项目公司的设立
拟采取分步注册,首期注册资本拟为 1900 万元(详见 2018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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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日公司披露的 2018-004 号公告)。为了满足拟设立的项目公司湖南
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我公司拟委托银行向拟设立的湖
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委托贷
款,期限为不超过 6 个月,具体视项目公司资金支付进度需要分期分
笔委贷,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待项目公司增资扩股时即作
为我公司出资额的一部分注入项目公司。
上述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该笔委托贷款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公司名称: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主要办公地点: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法定代表人:黄忠民
注册资本:1900 万元
主营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产业投资;有色金属冶炼及综合
回收;有色金属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贸易;生产、销售工业硫酸;余热
发电的生产及销售;氧、氨的生产及采购;冶炼渣料和其它固体危废
渣的回收利用及销售;仓储和租赁业务;技术咨询与服务;研究、开
发、生产、销售政策允许的金属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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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4 79.16%
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96 20.84%
合计 1900 100%
上述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资金、公司自筹等。
2、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未来应投入项目
公司的一部分资金委贷给公司控股的项目公司使用,以满足项目建设
的需要,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收益无重大影响。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项目建设由本公司派出的团队主持,资金使用由本公司掌控,除
不可抗力因素外,委托贷款不存在大的风险。公司将完善相关制度,
实施科学有效的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如期按质完工达产。
五、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委托贷款外,公司未发生对外委托贷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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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设立的项目子公司接受控制人委托
贷款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关联关系:关联方为公司的控制人,上述交易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委托贷款对象:拟设立的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委托贷款用途:为实施建设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提供资金保证
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贷款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5%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建设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的议案》,公司拟设立
控股子公司实施建设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拟订注册资本 24 亿元(详
见 2017 年 11 月 21 日、11 月 23 日和 12 月 8 日公司披露的 201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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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2017-022 号、2017-023 号公告)。因其他投资者出资尚需履行
审批程序,为便于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的工作推进,项目公司的设立
拟采取分步注册,首期注册资本拟为 1900 万元。为了满足拟设立的
项目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特申请公司控制人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委托银行向
拟设立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上述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有色控股为公司的控制人,与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
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主要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 290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 983031 万元
主营业务: 国家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以自有资产进行有色
金属矿山方面的投资以及其他产业投资;有色金属产品的生产、销售
及相关技术服务,黄金制品及白银制品的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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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三)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以产量计最大(铝除外)
的多品种有色金属综合生产商,集合了省内外 28 家有色金属优势骨
干企业,拥有从上游勘探、采矿、选矿、中游冶炼至下游精深加工及
研发的纵向完整的有色金属一体化产业链,钨、铋资源储量世界第一,
硬质合金、锑品、氟化盐、铍铜合金等产量世界第一,铅锌产量中国
最大、世界第三。
按照中国五矿的指导思想,公司实行优势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对
湖南省内的钨、锑、锡、稀土和铅锌等优势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努力
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积极推进产业升级,打造国际领先的硬质合金产
业和铅锌产业集群;建立完整的科学研发体系,适当进行相关多元化。
使之成为世界钨锑工业和铅锌工业的领导者、世界最大的中重稀土资
源供应商和领先的稀土产品加工商,并在中国铜铝锡工业方面发挥重
要影响。
(四)关联方最近一年(2016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387.39 亿元,资产净额:66.3 亿元,营业收入:302.17
亿元,净利润:-12.33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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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控制人有色控股向公司控股的项目
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 10 亿元。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5%。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为了满足拟设立的项目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资金
需求,特申请公司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
拟设立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委托贷款,具体视项目子公司资金支付进度
需要分期分笔接受委贷,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上浮 5%。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委托贷款系公司控制人为公司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实施建
设 30 万吨锌冶炼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以保障项目的正常推进,缓解
项目子公司的资金压力,将对项目按期竣工达产产生积极影响,该关
联交易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收益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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