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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株冶集团: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20-02-1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

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

    1、 公司候选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资格、提名方式和聘任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候选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或禁入期限尚未满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况,未发现有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3、 经了解候选董事会秘书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

状况,能够胜任相应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陈湘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胡晓东、虞晓锋、樊行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