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16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投中鲁果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孔伟平、浦军、张日俊(以下简称“我们”)就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详情如下:
一、关于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国投中鲁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鉴于河北国投中鲁果蔬汁有限公司(下称“河北国投中鲁”)少数股东
海南兆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海南兆涛”)拟转让所持河北国投中鲁13%股份,
考虑到河北国投中鲁为公司业务板块中唯一生产梨汁的企业,在国内梨汁产能中占有重
要地位,公司收购关联方海南兆涛拟转让的河北国投中鲁13%股份,符合上市公司的长
远利益,且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依据《国投中鲁拟收购河北国投中鲁部分股权所涉
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7】第0585号),海南兆涛所持河
北国投中鲁13%股份对应的评估价值为767万元。
公司对此事项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控股子公司河北国投中鲁少数股东股权。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孔伟平、浦军、张日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