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5-19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8-029
债券代码:122257 债券简称:12 岳纸 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3.00亿元,补充期限不
超过8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4号)核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57.4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9,05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5,199.91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8日到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于以下募集资金专户: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用途
收购浙江凯胜园林市政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星沙支行 731900038410909
建设有限公司 100%股权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城陵矶支行 43050166628600000058
银行贷款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368180100100235585 偿还银行贷款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城陵矶支行 592469900985 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如下:
1
经2017年5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7年6月1日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以71,950万元、19,999.90万元暂时闲置
的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已在到期前及时、足额归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2017年12月23日、2018年5月18日刊登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8年5月1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实际拟使用募 已累计投资 募集资金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工程进度
号 集资金金额 金额 户余额
收购浙江凯胜园林
1 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93,406.00 93,406.00 100.00% 4.12
100%股权
2 补充流动资金 1,793.91 1,793.00 99.95% 0.91
3 偿还银行贷款 130,000.00 100,000.00 76.92% 30,495.12
合计 225,199.91 195,199.00 86.68% 30,500.15
备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银行利息及手续费之差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防范财务风险,储备更
多银行融资授信,提高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根据《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充分考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时间进度安排,公司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3.00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期限不超过8个月。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岳阳林纸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并于前述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偿还银
行贷款事项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8 年 5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 9 人,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同意公司将 3.00 亿元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不超过
8 个月。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
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岳阳林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
议。
(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以 3.00 亿元暂时闲置的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不超过 8 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
财务费用。
2、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以及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3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公司以3.00亿元暂时闲置的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补充期限不超过8个月。
(三)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
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8 年 5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 4 人,实际表决 4 人。会议以 4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
此次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事项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且已明确偿还
计划,符合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将 3.00 亿元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8 个
月。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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