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 的独立意见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已审议《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授信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我们就公司子公司为购 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合格的银行按揭贷款 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业务 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杜晶 肖胜方 雷以超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