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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成股份:福成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12-16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57,964,5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94%。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

   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集团”、“控股股东”或“甲方”)与

   南京肇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肇熙盈峰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受让

   方”、“肇熙盈峰 5 号基金”或“乙方”)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共同签署的《股

   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福成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

   肇熙盈峰 5 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数       转让价格      转让总价     占总股本
转让方           受让方
                                  (股)       (元/股)       (元)           比例

福成集团    肇熙盈峰 5 号基金   57,309,067        8.00       458,472,53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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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相关持股主体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主体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福成集团                            290,697,674           35.51%   233,388,607     28.51%

福成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李福成先生、
                                    515,273,629           62.94%   457,964,562     55.94%
李高生先生、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
肇熙盈峰 5 号基金                                   0         0%    57,309,067      7.00%


           肇熙盈峰 5 号基金的所有投资者中,没有与福成集团、李福成先生、李高生

     先生和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续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肇熙盈峰 5 号基金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有权

     向公司提出一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受让方南京肇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肇熙盈峰 5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程序,存在受让方可能无

     法完成相关备案的风险。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且受让方支付对价后,

     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审批、确认手续能否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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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方做出的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协议转让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完成后续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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