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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纸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0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中期
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
兼顾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18 年中期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股本 1,336,844,2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0,210,657.28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利益和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时符合《公司章
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 2018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按规
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滕 芳 斌

                                                        王     娟

                                                        夏     洋

                                                 2018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