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3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2017-067 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石龙东路 3 号北
京维科宾馆九层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48,412,6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2.049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出席董事共同推举魏晋忠董事主持,
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张瑞敏监事、贾丽宏监事因事未能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石书宏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进行了会议记录。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
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74,342,144 99.360 478,762 0.6399 0 0.0000
1
2、 议案名称:关于 2012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47,933,831 99.9543 478,762 0.0456 100 0.0001
3、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47,461,831 99.9093 950,862 0.0907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47,933,831 99.9543 434,862 0.0414 44,000 0.0043
5、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 2017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3,095,544 97.6940 1,725,362 2.306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046,687,331 99.8354 1,725,362 0.164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与中 74,34 99.3601 478,7 0.6399 0 0.0000
国兵器工业集 2,144 62
团公司、内蒙古
第一机械集团
有限公司签署<
日常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的
议案
2 关于 2012 年募 174,8 99.7268 478,7 0.2731 100 0.0001
集资金投资项 14,62 62
目新增实施主 2
体的议案
3 关于增加公司 73,09 97.6940 1,725 2.3060 0 0.0000
2017 年部分日 5,544 ,362
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的议案
4 关于增加公司 173,5 99.0157 1,725 0.9843 0 0.0000
使用闲置自有 68,12 ,362
资金购买理财 2
产品额度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所有议案均获得了通过。
2、以上议案表决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投票服务平台提供。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宏、郭瑞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