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 2019-009 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经营建设情况,拟将募投项目重载、 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 2018 年 12 月延期至 2021 年 6 月,外贸车辆产业 化建设项目,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4x4 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均由 2018 年 12 月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六届四次董事 会、六届四次监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议 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 年 10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 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 号), 批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600 万股 (含 5,600 万股)A 股股票。201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发行股份,每股价格为 15 元/股,发行股数 55,333,33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29,999,995.00 元(以下简 称 2012 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30,290,333.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99,709,661.82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 号《验资报告》。 截 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对 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1 411,754,232.26 元,账户余额 104,914,558.55 元。 (二)2016 年 12 月 26 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47,503,78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 购价格为人民币 13.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9,999,998.04 元(以下 简称 2016 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54,736,680.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895,263,317.66 元其中,用于支付现金对价 74,997,461.69 元,补充流动资 金 815,632,536.35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 号《验资 报告》。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9,683,571.70 元,账户余额 1,025,638,573.24 元。 二、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已变更项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分变更 资总额 额 入金额(2) (如有) 重载、快捷铁路货 已变更 799,709,661.82 499,500,000.00 18,754,511.85 411,754,232.26 车技术改造项目 新型变速器系列产 已终止 231,000,000.00 0 品产业化建设项目 军贸产品生产线建 143,370,000.00 143,370,000.00 0 0 设项目 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已变更 114,000,000.00 359,400,000.00 13,940,807.08 14,010,807.08 节能减排改造项目 已完成 19,600,000.00 13,970,477.80 0 13,970,477.80 4X4 轻型战术车产 77,000,000.00 77,000,000.00 0 0 业化建设项目 环保及新能源配套 已终止 154,400,000.00 0 0 0 设施生产建设项目 2 外贸车辆产业化建 已变更 280,000,000.00 420,000,000,000 14,093,520.04 21,702,286.82 设项目 三、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原因 (一)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延长建设期的原因 2018 年下半年以来,全国铁路货车市场明显大幅持续升温。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了国办发【2018】9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 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铁路总公司制定了《2018-2020 年货运增量 行动计划》,提出:“到 2020 年与 2017 年相比全国铁路货运量增加 11 亿吨、增 加 30%,提高大宗货物和长距离运输的铁路货运比例,成为发展综合运输的主 要方向”。未来三年铁路总公司将加大投资力度、计划新购置 21.6 万辆货车, 满足货运增量运输需要。2018 年实际采购货车 4 万辆,预计 2019 年采购 7.8 万辆、2020 采购 9.8 万辆。同时,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持续推进,外贸 市场需求呈现增长趋势,公司先后参与了印度尼西亚、突尼斯、坦桑尼亚、澳 大利亚等车辆的竞标,目前工作进展顺利。2018 年与突尼斯签订 60 辆粮食漏 斗车合同,与印尼签订约 26 万美元货车备件合同。 2018 年公司生产任务繁重,无法停产进行项目改造,结合市场及产品需求 综合分析,未来 3 年国内及国际铁路货车市场将稳步提升。鉴于铁路货车市场 近年来呈现合同供货周期短、批量大、品种多等特点,为了适应不同轨距的轮 轴、转向架生产,拟对项目轮轴、转向架生产线部分工艺装备进行改造、补充, 并对原生产线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高端 货车需求,使项目达到最佳经济效益。 由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时间较早,公司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 市场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公司根据市场、产品技术标准、环保要求的变化适时 的对原设计流程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故相关生产线的建设周期有所延长。 该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市 场需求结构等因素及募集资金整体效益。为充分保证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 投资的原则,公司放缓了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现公司结合该项目的实施 进度及验收审批预计情况,决定将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1 年 3 6 月。 (二)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优化生产线布局、提 升老旧生产线技术水平”为主线有针对性的进行条件补充,逐步提升工艺技术 水平,通过实施部分基础设施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满 足军贸产品及国内军品订货需求。 近年来公司国内军品生产任务较重,全年处于紧张生产状态,由于项目建 设内容包括工房改造、设备搬迁等,需对工房进行必要调整,如正常进行项目 建设,将影响军品任务的正常交付;同时按照太原市市政道路规划,在五一路 拆迁改造项目过程中,公司部分工房被拆迁,也影响到公司的生产和改造进度。 为保证国内军品生产任务的完成,本次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延期 3 年, 至 2021 年 12 月。 (三)4×4 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 4×4 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是在充分利用现有 的生产和科研技术条件的前提下,根据 4×4 轻型战术车产品的结构特点,通过 对车体及覆盖件制造、总装试验等生产线进行补充建设,形成 4×4 轻型战术车 产品的产业化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2016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 建成后形成 1000 台/年的生产能力。 近年来公司一直积极努力的在开拓 4×4 轻型战术车的国内国外市场,但由 于市场主体调整,4×4 轻型战术车年订货量一直未能突破 200 台。公司目前现 有的生产能力已可满足生产任务,为保证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拟将该项目建设期延长 3 年至 2021 年 12 月。后续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尽快形成规模。 (四)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的原因 随着军队改革速度的加快,军队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优化武 器装备规模结构,淘汰老旧设备,发展新型装备,升级换代的需求迫切。“十九 大”工作报告也提出,确保到 2020 年基本实现机械化,公司作为我国装甲车辆 的生产供应商,军品订货任务态势良好,同时随着公司外贸车辆在“坦克大赛” 及各类军演中表现优异、国外市场反响良好,公司外贸车辆产品订货也将增多。 4 公司募集资金开展的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是为适应国际市场发展需 求,在充分利用现有的核心技术和生产线的基础上,扩大产能进行外贸车辆生 产,尽快抢占外贸市场先机,形成持续稳健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项目建设周 期 2 年(2016 年 12 月-2018 年 12 月)。但由于近年来国内军品生产任务较重, 现有生产线生产负荷已饱满,如同步进行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技术改造, 将造成现有部分生产线停产,导致生产任务无法完成。因此公司为保证国内军 品任务的正常完成,拟延长项目的建设周期,后续项目建设时将在确保不影响 现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本次项目拟延期 3 年,至 2021 年 12 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 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 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六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延 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延期事项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策、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期限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5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调整项目 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 1、内蒙一机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四次 董事会、六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 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内蒙一机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3、内蒙一机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上 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内蒙一机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 议。 八、备查材料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六届四次董事 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