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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内蒙一机: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30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18年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关注经营风险防控,

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全体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2018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组成情况

    2018 年 10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为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公

司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3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邓腾江独立董事担任。审计风险防

控委员会委员具备会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满足履职要求。

    二、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和传真表决方式共计召开 6

次会议,审议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各项议案

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及确认,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3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外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

作报告,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关联交易等议案;

    (二)2018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公司编写的 2018 年第一季度

报告;

    (三)2018 年 8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公司编写的 2018 年半年度报
告、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等议案;

    (四)2018 年 10 月 27 日,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公司编

写的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18 年 11 月 28 日,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

公司 2018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六)2018 年 12 月 17 日,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召开与经营层、审计机构的见面

会,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三、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任的年度财务审计及内

控审计单位,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的财务审计工作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有关

内控审计工作遵循了中注协《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向董事会提议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高度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我们听取

了公司 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 2019 年工作计划,建议公司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

不断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对公司的管理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18年,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高度关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切实发挥风险防控功能。我们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有关内控进

展情况的汇报,针对内控的重点工作进行详细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同时认真审阅了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8 年,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在报告期内发布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

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五)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公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各位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在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与

外部审计机构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与主持年

度审计前的沟通会,分别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汇报、内部审计部门的总结与会计师

事务所的工作计划,积极沟通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

审计工作的开展及公司年度报告的顺利编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加、关联方共同投资理财等关联交易

议案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

经营需要,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方进行了平等协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

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侵犯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时

出席各次会议,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等方面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风

险防控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19 年,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有效监督外部审计,

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密切关注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报告及风险变动等情况,推动公司治理持续优化,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出席委员签署:




      邓腾江_________                   李全文_________




      李健伟_________                   王洪亮_________




      戈德伟_________




                                             二 O 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