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电国际: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6-06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 2018-025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根据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
议,公司已于2018年5月29日实施《公司201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
分配预案》,该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增加105,728,710 股;公司于2018
年1月1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改了公司经营范围,公
司经营范围已经工商核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需要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现提出如下修改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三条
原文:第三条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规
范运作,于 2004 年 3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4】
32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全部为向境内
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经上证上【2004】字第 32 号通知批
准,于 2004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依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 9 月 17 日《关于核准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63 号),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向符合认购条件的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405.4054 万股,在股份锁定限售期限届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修改为:第三条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
规范运作,于 2004 年 3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4】
32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全部为向境内
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经上证上【2004】字第 32 号通知批
准,于 2004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依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 9 月 17 日《关于核准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63 号),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向符合认购条件的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405.4054 万股,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通过的《公司 2017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实施以公司总股本 26,432.1774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转增 10,572.8710 万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文: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陆仟肆佰叁拾贰万壹仟
柒佰柒拾肆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柒仟零伍万零肆佰捌
拾肆元。
三、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
原文: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凭本企
业《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电力业务(有效期至2028年7月31日);
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工业气体生产与销售;清洁(新)能源及增量配电
业务;电力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安装与承装、承修、承试和咨询服务;
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房屋
及设施的租赁业务,提供小水电国际间经济技术合作、信息咨询(不含中
介)服务。
修改为: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凭本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
核定的范围从事电力业务(有效期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城市供水;污水
处理;工业气体生产与销售;清洁(新)能源及增量配电业务;电力、市
政工程的设计、承装、承修、承试和咨询服务;房屋及设施的租赁业务,
提供小水电国际间经济技术合作、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法律法规
允许的投资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
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