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国际: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11-15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基于独立、客观、
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二、公司董事会选聘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
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并具备履行职
责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李 刚) ______________(陈少华)
_____________(张晓燕)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