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7-04-06
公司代码:600971 公司简称:恒源煤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及内部控制手册,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主要子公司淮北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8.85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8.61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信息传递与沟通、社会责任、子公司管理、企业文化、全面预
算、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筹资管理、投资管理、担保业务、人力资源、工程
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风险、销售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评价办法及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 营业收入总额的 0.3%≤错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报 报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0.3%
利润总额潜在错 利润总额的 5%≤错报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报 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潜在错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资产总额的 0.3%≤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3%
报 资产总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潜在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错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错报 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1%
说明: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如一项缺陷同时满足上述多个
指标时,采取熟低原则。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A、内部控制环境无效;B、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舞弊行为;C、公司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外部审计发现该
错报。D、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整改。E、公司审计
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F、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
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无效;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
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D、对于期末财
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
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无需特别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 直接财产损失>净资产的0.5%; 净资产的 0.25%<直接财 直接财产损失≤净资产的
损失数额 产损失≤净资产的 0.5%;
0.25%。
说明:
无需特别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
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中
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内部控
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
失;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
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业
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存在其他缺陷。
说明:
公司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合理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
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同时考虑经理层的意见对影响程度进行调整,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程度。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1. 公司所属任楼煤矿因减员分流外派专业化队伍进行劳务输出,为关联方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
公司建设施工。为保障外派施工人员工资收入,双方协议约定:由任楼煤矿预先垫付相关人员工资,报
告期内,垫付总金额1000万元;协议同时约定,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前还清垫
付款。由于任楼煤矿违反内部规章,未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和决策程序要求,造成报告期内公司被关联方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000万元。
针对该事项,公司已决定:提前清欠,要求任楼煤矿必须在4月30日前将所垫付资金全部清回。
2.由于公司资金管理岗位业务人员不熟悉相关制度,相关管理人员疏于对相关运行指标控制与监督,
2016年度公司在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每日银行存款余额存在超过《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
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规定(存款每日余额的限额标
准:制定依据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金额的 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
末货币资金总额的 50%的原则确定,且不超过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的情况。2016年12月31日,
公司在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为147,400.48万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
金额的11.36%,占201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的115.62%。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进行如下整改:加强对公司资金管理岗位业务人员的培
训,使他们全面熟悉各项内控制度。加强管理人员对资金管理中心人员业务的监督管理以及业务运行指
标的控制。公司对上述违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2017年3月31日,上述违规情况已得到纠正,公司承
诺,今后将严格执行《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
风险防范制度》等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资金的安全性,确保上述违规行
为不再发生。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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