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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18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
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聘任胡正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其提名、聘任程序、任职资
格与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胡正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安捷防火智能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

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也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