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生活: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2017-05-24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宜华生活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
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公司选举刘壮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同意聘任万顺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3、同意聘任刘伟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4、同意聘任黄国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同意聘任黄泽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6、同意聘任周天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7、同意聘任谢春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审计部总监;
8、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
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的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合
法合规,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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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签字页)
王克 刘国武 孙德林
2017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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