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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热电: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8-03-20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宁波热电”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4】458 号)核准,宁波热电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32,693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价格为 3.6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199,833,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742,087.36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9,091,012.64 元。2014 年 6 月 24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4)00047 号)。
    根据公司《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浙江金西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                    45,992.39                 35,000.00
   2    北仑春晓燃机热电联产项目                    146,244.94                  85,000.00
                    合计                            192,237.33                120,000.00


    2017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3,847,358.57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80,389,536.52 元。
包括:(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7,617,488.39 元;(2)以
募集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358,887,089.45 元;(3)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
意本公司将浙江金西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以下简称“金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金华
宁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能热电”)向本公司借款方式变更为本公司向宁能热电增资和
债权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并以募集资金进行增资 53,884,958.68 元。
    2017 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6,003,685.99 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5,898,464.20 元。截至



                                          1/8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766,592,317.6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宁波热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分
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包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核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已按相关规定公告披露。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       33101984136050516236         4,101,264.9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2950000000596040           11,844,294.26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002801896600070             10,646,758.51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700064466                   80,000,000.00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700068558                 110,000,000.00        大额存单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700062770                   50,000,000.00
                               合计                                  266,592,317.68           —


     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5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机构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余额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2017 年 JG1537 期             5,000 万元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2017 年 JG2031 期             9,600 万元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运通 66 号收益凭证                           6,000 万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汇银 102 号固定收益凭证                                    7,000 万元



                                                  2/8
                委托理财机构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余额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第 535 期)          10,000 万元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第 536 期)           7,000 万元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第 537 期)           5,400 万元
                                                   合计                                               50,000 万元


              三、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
              金使用审批手续。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宁波热电累计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48,038.95 万元,具体情
              况请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宁波热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宁波热电 2017 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层在 50,000 万元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余额为 50,000 万元,理财产
              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因均未到期,所以暂无实际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金   委托理财起   委托理财终     预期年化   实际获   是否关
 合作方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额         始日期       止日期        收益率    得收益   联交易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      保本浮动
浦发银行股份                                                                                                    -        否
                 对公结 构性存款 2017 年                  5,000 万元    2017.9.28    2018.1.8       4.45%
有限公司                                      收益型
                 JG1537 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      保本浮动
浦发银行股份                                                                                                    -
                 对公结 构性存款 2017 年                  9,600 万元    2017.12.1    2018.3.6       4.45%                否
有限公司                                      收益型
                 JG2031 期
                                             保本浮动
财通证券股份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
                                                          6,000 万元    2017.11.7    2018.5.8       4.55%                否
有限公司         运通 66 号收益凭证           收益型
                                             保本浮动
浙商证券股份     浙商证券汇银 102 号固定收                                                                      -
                                                          7,000 万元    2017.12.7   2018.5.21       4.95%                否
有限公司         益凭证                       收益型




                                                              3/8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金    委托理财起   委托理财终   预期年化   实际获   是否关
 合作方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额         始日期       止日期       收益率    得收益   联交易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结     保本浮动
宁波通商银行                                                                                               -
                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第              10,000 万元   2017.12.15   2018.3.15     4.95%                否
上海分行                                    收益型
                535 期)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结     保本浮动
宁波通商银行                                                                                               -
                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第              7,000 万元    2017.12.15   2018.4.16     4.95%                否
上海分行                                    收益型
                536 期)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结     保本浮动
宁波通商银行                                                                                               -
                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第              5,400 万元    2017.12.19   2018.4.16     4.95%                否
上海分行                                    收益型
                537 期)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核查,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宁波热电 2017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宁波热电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金西项目原由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宁能热电以借款方
              式实施。2014 年 8 月,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金西项目的募集
              资金实施方式由宁能热电向宁波热电借款方式变更为宁波热电向宁能热电增资和债权投入相结
              合的方式。其中,增资金额为 5,400 万元,债权投入金额为 29,600 万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宁波热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已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金西项目募集
              资金实施方式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运营管理造成实质
              性不利影响。除上述已披露的变更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方式外,宁波热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其他情形。
                  宁波热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相关情况请详见《宁波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37)、《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热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核查意见》、《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46)相关内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核查,宁波热电 2017 年度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4/8
六、保荐机构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华英证券认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8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5,909.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84.7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038.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                                 截至期末   截至                            项目可
                                                                                                          项目到   本年    是否
           是否已变                                期末                                 累计投入   期末                            行性是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达可使   度实    达到
           更项目(含                              承诺                                 金额与承   投入                            否发生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计投资金额                       用状态   现的    预计
           部分变更)                              投入                                 诺投入金   进度                            重大变
                                                                                                            日期   效益    效益
                                                   金额                                 额的差额   (%)                              化
浙江金西
                                                   未 做
开发区热                                                                                           89.4
               否        35,000.00    35,000.00    分 期    716.68        31,300.76        —              —      —       —       否
电联供项                                                                                            3%
                                                   承诺
目
北仑春晓                                           未 做
                                                                                                   19.6
燃机热电       否        85,000.00    85,000.00    分 期   2,668.05       16,738.19        —              —      —       —       否
                                                                                                    9%
联产项目                                           承诺
  合计         —        120,000.00   120,000.00    —     3,384.74      48,038.95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6/8
                                       经 2014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之自筹资金。
                                       经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层在 50,000 万
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情况
                                       元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
                                       财产品。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5 亿元。
                                       经 2014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4 年 8 月 15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议案》,同意公司将金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宁能热电向公司借款方式变更
                                       为公司向宁能热电增资和债权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并以募集资金进行增资
                                       5,388.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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