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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热电: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2-20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19-011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 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
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宁波银行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的状况,公司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因本公司控
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所以上述交易涉及关
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马驹
先生和冯辉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
过,独立董事罗国芳、郑曙光、张鹏群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
决。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资本:506,973.2305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
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币票据的承
兑和贴现;外汇担保;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
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
事。
    截止2018年9月30日,宁波银行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0,669.64亿元,净资产
668.8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7.06亿元,净利润32.32亿元。
       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1、预计公司(合并,含子公司,下同)在宁波银行日均存款额不超过3,000
万元人民币;
    2、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批准的商业银
行,受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为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及金融服务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银行发生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安全性和流动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宁波银行运营
状况,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加强风险监测。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选择宁波银行为
公司金融服务合作银行之一,主要是基于其资产实力,本地化金融服务质量和社
会形象等综合性考虑。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
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
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宁波银行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
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