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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热电: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9-11-30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19-065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 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军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结合,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
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
整后)>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调整后)》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1
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
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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