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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而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9-04-2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而
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或“公司”)2013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
审慎尽职调查,就惠而浦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39 号文《关于核准合肥荣事达
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向特定投资者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3,639,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42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1,967,240,380.00 元,根据有
关 规 定 扣 除 发 行 有 关 费 用 39,510,326.84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为
1,927,730,053.1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10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3125 号《验资报告》
验证。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67,240,380.00
       减:发行费用                                               39,510,326.84
       募集资金净额                                           1,927,730,053.16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234,067,326.65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251,710,991.79
       减: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22,432,053.16
       减:购买理财产品(注1)                                  100,00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149,420.08
       加:利息收入                                               56,707,527.33
       募集资金余额(注2)                                        176,077,788.81
    注 1: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任一时点,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合计金额不超过 5 亿元。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蕴
通财富定期性结构性存款”2 个月理财产品人民币 5000 万元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62 日理财产品人民币 5000 万元,合计 1 亿元人民
币理财尚未到赎回期,该理财产品不包括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中。
    注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708,210,371.60 元(系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之和)。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
民币 176,077,788.8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
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交通银
行合肥南七支行、招商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汇丰银行合肥分行和徽商银行合肥
天鹅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开户行                             账号             性质         余额
                                                                     (人民币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         188728746131         活期      34,039,082.34
       新区支行                       179736629652         活期      36,962,382.8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南七支行                341306000018170146132     活期      14,043,381.2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高新区支行                  551903316910908       活期       1,953,387.87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合肥分行                      165-004227-011        活期      21,858,276.8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天鹅湖支行               1023901021000823739      活期      67,221,277.6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高新区支行         34001478605053008241   已销户               -
      合   计                                                  176,077,788.81
    3.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2014 年 11 月,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
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
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
    2016 年 4 月 27 日,针对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建设项
目”,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179736629652),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进行监督。
    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年产 400 万台节能环保高端冰箱扩建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年产 400 万台节能环保高端冰箱扩建项目”终止后,
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8,158.58 万元(含利息)将结合公司实际投资方向的调整,
全部用于“年产 500 万台洗衣机智能化、变频化技改二期项目”建设。2018 年 3
月 30 日,针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万台洗衣机智能化、变频
化技改二期项目”,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合肥天鹅湖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1023901021000823739),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进行监督。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
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
审批手续,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惠而浦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19)
专字第 61222382_B02 号),根据该报告,惠而浦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
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2,773.0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976.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9,597.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0,821.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7.60%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是否已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与承诺投入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的差额 (%)(4)= 用状态日
                                                                (1)                      (2)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3)= (2)/(1)   期
                                                                                                                                                   化
                                                                                                   (2)-(1)
年产 1,000 万台变
频电机及控制系        是       62,318.80    25,062.90    25,062.90    4,318.98    18,959.91    (6,102.99)    75.65   ——      ——    不适用     否
统技改扩建项目
市场营销体系建
                      否       20,932.80    20,932.80    20,932.80    7,559.32    15,625.97    (5,306.83)    74.65   ——      ——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年产 400 万台节能
环保高端冰箱扩        是       59,983.40    41,824.82    41,824.82    3,814.25    40,372.66    (1,452.16)    96.53   ——      ——    不适用     否
建项目
年产 500 万台洗衣
                      是       27,294.80    56,292.28    56,292.28 11,690.74      50,548.30    (5,743.98)    89.80   ——      ——    不适用     否
机变频技改项目
惠而浦中国区总
                      是        ——        26,417.00    26,417.00    8,593.06    23,070.99    (3,346.01)    87.33   ——      ——    不适用     否
部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8,063.35    22,243.21    22,243.21      ——      22,243.21      ——       100.00   ——      ——    不适用     否
      合计           ——     198,593.15   192,773.01   192,773.01 35,976.35     170,821.04 (21,951.97)     ——     ——      ——     ——      ——
                                     1、年产 1,000 万台变频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改扩建项目除满足公司自身主产品需求外,还有
                                     部分产品对外销售(含惠而浦全球供应),由于项目需要与需方进行谈判,且从设计研发到实
                                     验验证时间较长,故项目实际投入较原可研有滞后,随着需方实验完成,订单数量加大,项
                                     目实施将正常进行。
                                     2、2017 年度公司已启动智能物流园项目建设,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将加快实施进度。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3、2018 年 3 月 16 日,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年产 400 万台
                                     节能环保高端冰箱扩建项目”,终止后预计仍需支付前期购买尚未支付的设备及模具款
                                     6,166.68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为 18,158.58 万元(含利息),将全部用于“年产 500 万台洗
                                     衣机智能化、变频化技改二期项目”。“年产 500 万台洗衣机智能化、变频化技改二期项目”
                                     建设期为 18 个月,自 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止,预计 2019 年投产并产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2013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500 万台洗衣机变频技改项目、年产 1,000 万台变频电机及控制系
                                     统技改扩建项目、年产 400 万台节能环保高端冰箱扩建项目、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
                                     201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2015 年 12 月 11 日,经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减原募投项目“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产 1,000 万台变频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将其中的 26,417.00
                                     万元变更用于“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建设项目”,10,838.90 万元用于调增“年产 500 万台洗衣
                                     机变频技改项目”投资额。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项
                                     目建设用地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年产 500 万台洗衣机变频技改项目”及“年产
                                     1,000 万台变频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改扩建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将调整到方兴大道和习友路
                                     交叉口西南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4年11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23,406.73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2017 年 4 月,根据国元证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转存
                                       定期的核查意见》,自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次日起 365 天(含最后一天)内,董事会
                                       授权经营层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合计金额不
                                       超过 9 亿元,如果上述期间内已经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已到期且资金到
                                       账,则资金到账日(含当日)以后不计入合计金额。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的期限原
                                       则上不受上述授权期间限制,授权经营层决定,但应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购买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110 天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1 月 9 日
                                       赎回。
                                       2018 年 4 月,根据国元证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转存
                                       定期的核查意见》,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次日起 365 天(含最后一天)内,董事会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授权经营层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合计金额不
                                       超过 5 亿元,如果上述期间内已经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已到期且资金到
                                       账,则资金到账日(含当日)以后不计入合计金额。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的期限原
                                       则上不受上述授权期间限制,授权经营层决定,但应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2 亿元购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智慧理财本利盈系列组合投资类”86 天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7 月 6 日赎回;
                                       2、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蕴
                                           通财富日增利”90 天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赎回;
                                       3、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
                                           银保本理财 90 天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赎回;
                                       4、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的蕴通财富定期性结构性存款”2 个月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赎
    回;
5、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62 日理财产品,该产品已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赎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5 年 12 月 11 日,经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调减原募投项目“年产 1000 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将其中的 26,417.00 万元变更用于“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建设
项目”,10,838.90 万元用于调增“年产 500 万台变频洗衣机扩建技改项目”投资
额。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项目建设用地
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年产 500 万台洗衣机变频技改项目”及“年产
1000 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将调整到方兴大
道和习友路交叉口西南角。
    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年产 400 万台节能环保高端冰箱扩建”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 年 3 月 16 日,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终止实施“年产 400 万台节能环保高端冰箱扩建项目”,终止后预计
仍需支付前期购买尚未支付的设备及模具款 6,166.68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为
18,158.58 万元(含利息),将全部用于“年产 500 万台洗衣机智能化、变频化技
改二期项目”。“年产 500 万台洗衣机智能化、变频化技改二期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自 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止,预计 2019 年投产并产生收益。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其他事项
    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皖
证调查字 2018014 号)。因公司披露的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涉嫌
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决定对公司实施立案调查。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立案调查仍在进行过程
中,公司尚未收到相关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八、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惠而浦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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