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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而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的核查意见2019-04-2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或“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对惠而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39号《关于核准合肥荣事达三
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式向特定投资者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639,000股,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为8.42元。截至2014年10月21日止,公司实际已向惠而浦(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3,639,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967,240,38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510,326.84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7,730,053.1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31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00万台洗衣机变频技改项目、年产1,000
万台变频电机及控制系统技改扩建项目、年产400万台节能环保高端冰箱扩建项
目、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
    2015年12月11日,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减原募投项目
“年产1000万台套变频电机及程控器扩建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将其中
的26,417.00万元变更用于“惠而浦中国区总部建设项目”,10,838.90万元用于
调增“年产500万台变频洗衣机扩建技改项目”投资额。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增加项目建设用地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项
目中“年产500万台洗衣机变频技改项目”及“年产1,000万台变频电机及扩建项
目”的部分实施内容将调整到方兴大道和习友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建设。
    2018 年 3 月 16 日,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年产
400 万台节能环保高端冰箱扩建”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终止实施“年产 400 万台节能环保高端冰箱扩建项目”,终止
后预计仍需支付前期购买尚未支付的设备及模具款 6,166.68 万元;结余募集资
金为 18,158.58 万元(含利息),将全部用于“年产 500 万台洗衣机智能化、变
频化技改二期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67,240,380.00
        减:发行费用                                                 39,510,326.84
        募集资金净额                                             1,927,730,053.16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234,067,326.65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251,710,991.79
        减: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22,432,053.16
        减:购买理财产品(注1)                                    100,00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149,420.08
        加:利息收入                                                 56,707,527.33
        募集资金余额(注2)                                          176,077,788.81
    注 1: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任一时点,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合计金额不超过 5 亿元。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蕴
通财富定期性结构性存款”2 个月理财产品人民币 5000 万元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62 日理财产品人民币 5000 万元,合计 1 亿元人民
币理财尚未到赎回期,该理财产品不包括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中。
    注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708,210,371.60 元(系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之和)。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
民币 176,077,788.81 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的基本情况
    1 、投资额度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自公司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批准后次日起 365 天(含最后一天)内,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任一时点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合计金额不超过 2 亿元,如果上述期间
内已经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已到期且资金到账,则资金到账日(含当日)
以后不计入合计金额。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的期限原则上不受上述授权期间限制,
授权经营层决定,但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次日起 365 天(含最后一天)有效。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90 天、单笔交易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的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及转存定期。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
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
品及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

    4、资金管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须设立专用账户,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转存定期存款事项承诺:(1)每期定期存款到期
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若续存,相关资金必须
先划转至专户后再办理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2)不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3)不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从上述
定期存款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以外的账户划转资金,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定期存
款必须先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4)到期后将存款本金及
全部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5)公司将在闲置募集资金续存为
定期存款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短期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
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证
券办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转存定期、货币市场基金的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履行的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批准,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没有与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保荐机
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
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
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