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机械: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2017-11-15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子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陕西建设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选举杨宏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柴昭一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相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
规定,杨宏军先生和柴昭一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
力。我们一致同意选举杨宏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柴昭一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独立董事:李敏________________
宋林________________
张敏________________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