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8-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
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东电
子工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7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29,014 股,价格为 61.48 元/股,
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 26,000.00 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会验字[2017]395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7 年 5 月 16 日止,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20.00 万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68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即全部进入公司开设的
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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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6,000.00 万元,全部用
于四创电子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低
空雷达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6,399.70 26,000.00
合计 26,399.70 26,000.00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博微长安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博
微长安、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及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户名 银行名称 初始金额 期末余额
安徽四创 招商银行合 募集资金余额 600,000.00
电子股份 肥分行长江 257,400,000.00 679,330.00
有限公司 路支行 募集资金利息 79,330.00
安徽博微 招商银行合 募集资金余额 256,799,779.00
长安电子 肥分行高新 0.00 256,799,779.00
有限公司 区支行 募集资金利息 0.00
合计 257,400,000.00 257,479,109.00
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600,000.00
元、银行询证费 200.00 元及银行邮电费 21.00 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6,799,779.00
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 亿元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即自 2017 年 3 月
24 日至 2017 年 9 月 23 日止,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把该部
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公告。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尚未到归还时间,公司尚未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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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博微长安拟从募集资金专户支
取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博微长安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
对资金需求的情况及时安排借用资金的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本次借用资金到期前,博微长安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会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及合规情况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博微长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 亿元,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四创电子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本次将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博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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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四创电子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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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先丰 赵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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