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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绳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9-04-27  

						  贵州佳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贵州佳信律师事务所


                二 O 一九年四月

 贵州省遵义市北海路星长征尊城 8 号楼 14F

                   电话:0851-28250485
                     贵州佳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佳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施毅平、吕淑梅律师出席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以

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贵州钢绳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本

所律师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

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予以

公告,并对法律意见书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

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
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根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

    2、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本次股东大会更正补充

公告已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予以公告。会议通知中已列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事项及投票表决方式。上述议案已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予

以公告。会议通知公告后没有股东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会

议资料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本次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0 点 30 分在遵义市

桃溪路 47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王小刚先生主持。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92      贵绳股份         2019/4/18

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及其他人员。

    2、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共计     1 人,代表公司股份 574898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46 %。

    根据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和代理人人数为 5 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72,932,816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9.7575% 。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

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

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0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方式的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自 2019 年 4 月 26 日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

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
      7      2018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8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
       9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
             报告
   累积投票议案
     10.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10.01   王小刚先生                                         √
     10.02   梁鹏先生                                           √
     10.03   张建平先生                                         √
     10.04   王朝义先生                                         √
     10.05   马明刚先生                                         √
     10.06   袁湍洪先生                                         √
     1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11.01   马英女士                                           √
     11.02   魏卫先生                                           √
     11.03   刘桥先生                                           √
     12.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3)人
     12.01   张忠福先生                               √
     12.02   张强先生                                 √
     12.03   黄成远先生                               √

    上述议案中,特别决议议案为: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3、5、6、7、9、10.00、11.00、

12.00。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6,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

称: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现场会议的表决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并按《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则确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每项议案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

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已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签署,正本四份,无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