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文山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 2019-20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金融工具
等会计准则,以及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等有关规定,云南文山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报、金融资产分类产生影响,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合并及公司净利润、股权
权益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国家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

政部 2019 年 6 号文”),要求非金融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

2019 年 6 号文的有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国家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办会〔2019〕8 号)

(以下简称“财政部 2019 年 8 文”),要求该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三)国家财政部 2019 年 5 月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

“财政部 2019 年 9 文”),要求该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四)国家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准则”),要

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五)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

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按照财政部 8 号文“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

行追溯调整”的有关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该准则,

无需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资产交换

进行调整,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二)按照财政部 9 号文“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

行追溯调整”的有关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该准则,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执行该准则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按照新金融准则的有关要求: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

断依据。

    一是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三类;

    二是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

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

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三是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

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四是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五是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

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根据衔接规定,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6 号文的有关要求,公司对 2019 年度

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及后期财务报表均按照修订后的财务报

表格式编制,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列报。

    2.在利润表中,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

损失(损失以“-”列示)”。

    3.在现金流量表中,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

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关,均在“收到的其他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报。

    公司按照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仅对公司有关财务报表项

目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修订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

应地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金融资产分类进行调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充分,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进行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