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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滦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24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9,690.00 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其中 5,10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4,590.00 万
元期限为 6 个月
     委托贷款利率:5.22%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19 年 5 月 5 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财务公司”)、
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公司”)签署编号为
“WTDK2019042 号”与“WTDK2019043 号”两笔《委托贷款合同》,
公 司 通 过开 滦财务 公 司 向 承 德中滦 公 司 提供 两笔委 托 贷 款合 计
9,690.00 万元。承德中滦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营。编号“WTDK2019042 号”的《委托贷款合同》金额为 5,100.00
万元,其贷款期限自 2019 年 5 月 5 日至 2020 年 5 月 4 日止,贷款期
限一年;编号“WTDK2019043 号”的《委托贷款合同》金额为 4,590.00
万元,其贷款期限自 2019 年 5 月 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止,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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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限 6 个月。两笔贷款利率均为 5.22%。公司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的委
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两笔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承德中滦公司向开滦财务公
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承德中滦公司本次支付委托贷
款手续费 3.39 万元,2019 年度未经审计的委托贷款手续费累计发生
15.43 万元,未超出 2019 年度预计额度。
     (二)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在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不超过 28,10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
截至目前,公司与开滦财务公司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为承德中滦
公 司 发 放 委 托 贷 款 额 度 为 9,690.00 万 元 , 委 托 贷 款 剩 余 额 度 为
18,410.00 万元。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王立平
     注册资本:77,800 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的加工、销售。
   (二)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承德中滦公司主营业务为焦化及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6
年—2018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19,201.29 万元、343,327.47 万
元、355,203.02 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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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承
钢集团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
   (四)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8 年末,承德中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33,076.06
万元,负债总额 130,570.52 万元,净资产 102,505.54 万元,2018 年
度营业收入实现 355,203.02 万元,利润总额 28,515.08 万元,净利润
21,659.08 万元。截至 2019 年 3 月末,承德中滦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
总额为 245,937.68 万元,负债总额 136,888.03 元,净资产 109,049.65
万元,2019 年 1-3 月份营业收入实现 83,472.46 万元,利润总额 9,338.71
万元,净利润 6,490.48 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
转和相关投资。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有利于保
证子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减少财务费用,更好地回报全
体股东。公司对其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可以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
监控,能够较好的控制委托贷款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掌
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公司将会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
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发放委托贷款为 175,366.00 万元,均为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
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
情 形 。 其中 :为子 公 司 唐山 中润煤 化 工 有限 公司发 放 委 托贷 款
40,000.00 万元,为子公司唐山开滦炭素化工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26,400.00 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浩 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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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000.00 万元,为子公司承德中滦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9,690.00 万元,
为子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8,000.00 万元,为子
公司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19,276.00 万元,为参
股公司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6,000.00 万元,
子公司山西中通投资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山西倡源煤业公司发放委
托贷款 2,000.00 万元。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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