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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19-04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霍达先生召集。公司现有 14 名董事,霍达、苏敏、粟健、
熊贤良、熊剑涛、彭磊等 6 名董事因关连关系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由无关连关系的 8 名董事出席。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签署证
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与招商局集团签署《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

    2. 2019 年-2021 年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与招商局集团及
其联系人之间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为:



                                     1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本集团自与招商局集团及╱或其联系人进
行的固定收益产品及股权类产品的销售、
                                     1,029,000        1,089,000 1,111,000
衍生产品的交易及╱或融资交易的借入╱
    卖出回购所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
本集团自与招商局集团及╱或其联系人进
行的固定收益产品及股权类产品的购买、
                                       844,000        1,084,000 1,494,000
衍生产品的交易及╱或融资交易的借出╱
    买入返售所产生的现金流出总额
            证券及金融服务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招商局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向本集团支付     23,011           23,122    23,239

    3.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任一董事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
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如有),修改关连交易年度上限,
对上述框架协议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证券及金融产品、交
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及附属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开展关连交易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议案的表决严格按照《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在表决过程中关连董事回避表决,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据此,同意《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
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之关连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二)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签署行政采购、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与招商局集团签署《行政采购框架协议》、 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2. 公司及附属公司与招商局集团及其联系人行政采购、房屋租赁交易的年
度上限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9 年度上限
 交易项目                               2020 年度上限       2021 年度上限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行政采购           2,300                  2,500                2,700

 房屋租赁           2,100                  2,200                2,300

    3. 同意授权公司任一董事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
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如有),修改关连交易年度上限,对上述框架协
议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行政采购、房屋租赁
框架协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及附属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开展关连交易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议案的表决严格按照《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在表决过程中关连董事回避表决,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据此,同意《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行政采购、房屋租赁框架
协议的议案》之关连交易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