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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唐山港: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2018-07-03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8-02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五
         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
         行结构性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
         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
         构性存款的公告》(临 2018-006)。
              一、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近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3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 预计年化
序号          购买方            银行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万元) 收益率
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 平安银行股 份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 12000 4.64%      2018 年 6 2018 年 12
       司                   有限公司      款(挂钩利率)产品                    月 25 日 月 25 日
2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 兴业银行股 份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 3000   4.68% 至 2018 年 6 2018 年 12
       司                   有限公司      性存款                      4.72%    月 26 日 月 25 日
3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唐港 光大银行股 份 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   8000   4.55%     2018 年 6 2018 年 12
       煤炭港埠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唐 山                                       月 22 日 月 22 日
                            分行
4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唐港 中国民生银 行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2000   4.65%     2018 年 6 2018 年 12
       煤炭港埠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月 27 日 月 27 日

                                                 1
5   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港 中国民生银 行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5000    4.65%     2018 年 6 2018 年 12
    京唐港区进出口保税储 股份有限公司                                           月 29 日 月 28 日
    运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
      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
      风险属于可控范围。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
      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需进行事前审核,财务部及时跟踪上述存款的进
      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并获取增值部分的投资效益,助力公司业绩增长。
           四、备查文件
           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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