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30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7-053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二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人,实际
出席董事 15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6 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张有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提供委
托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有喜、刘敬、武望国、李景
中、曹贤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见公司临 2017-054 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
该议案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矿务局支
行贷款 3 亿元,贷款期限 3 年。该笔贷款将于近日到期,公司拟续贷
3 亿元,利率为银行基准利率,期限 3 年。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矿区支行贷款
5 亿元,贷款期限 2 年。该笔贷款将于近日到期,公司拟续贷 5 亿元,
利率不低于银行基准利率,期限 2 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会计师
办理上述借款相关事宜和签订相关合同。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该议案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董
事的议案》,选举李景中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选举李景中先生为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张有喜
委 员:武望国、刘 敬、李景中、周培玉
(2)审计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李端生
委 员:李景中、周培玉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