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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晋控煤业: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同忻煤矿32%股权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晋控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债券代码:163920    债券简称:20同股01

债券代码:185329    债券简称:22晋股0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同忻煤矿 32%
               股权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4 月 28 日,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

同忻煤矿 32%股权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与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煤业集团”)签订《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以现金收购了煤业集团持有的同忻煤矿 32%股权(详见公司

2020-034 号公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系根据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

资产定价依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若本次交易交割日不晚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则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 2020 年

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若本次交易交割日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则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日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业绩承诺期

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13,524.59 万元、

61,295.30 万元、59,745.07 万元(含本数)。同时,煤业集团承诺,
 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届满,如果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完整会计年度

 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能达到约定的累积承诺净利润,应当一次性向公

 司进行现金补偿。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盈利预测补偿期届满,公司聘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就以收益法评估的标的公司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实现净利

 润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经审,2020—2022 年度标的公司三年累计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承诺净利润/万元     不低于 13,524.59   不低于 61,295.30   不低于 59,745.07

实际净利润/万元        41,146.79          245,229.91        161,058.95

      (实际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

      综上,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合计数完成业绩承诺,煤业集

 团无需进行业绩承诺补偿。《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同时约定,在业绩

 承诺期届满时,公司和业绩承诺方共同协商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公告前一会计年度

 之年度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结果。如业绩承诺期期末

 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总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就该等差额以本

 次交易获得的现金对价为限以现金方式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应由业

 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推进相关减

 值测试工作,待相关报告出具后进行专项审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