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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钢铁: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2015-04-15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5-009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本公告适用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A股股东(适用于
           本公司H股股东的公告另行通知)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6 月 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本公司管控大楼三楼二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6 月 4 日
                           至 2015 年 6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及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                              √
2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报告                              √
3       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
4       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5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
6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7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单
        位,并参照 2014 年度实际酬金拟定 2015 年度
        酬金的议案
8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酬金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酬金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0.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不包括独立非执         应选董事(5)人
        行董事),任期自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之日起至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的议案
10.01   选举朱建派先生为公司董事                              √
10.02   选举周宏先生为公司董事                                √
10.03   选举李仁生先生为公司董事                              √
10.04   选举张理全先生为公司董事                              √
10.05   选举姚小虎先生为公司董事                              √
1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      应选独立董事(3)人
        自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的议案
11.01   选举徐以祥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11.02   选举辛清泉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11.03   选举王振华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1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         应选监事(3)人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7 年
        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的议案
12.01   选举夏彤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
12.02   选举李整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
12.03   选举李美军先生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
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会议决
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6、8、9、10、11、12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 A 股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和确认手续后,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005       重庆钢铁             2015/5/4
         H股              01053        重庆钢铁             2015/5/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或

之前,将回执(回执格式见附件 1)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

方式递交予本公司。


       (二)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

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到

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本公司管控大楼

415 房间。


       (四)登记时间:2015 年 6 月 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16:30。
        (五)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邮编:401258)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彭国菊/纪红

         电   话:023-68983482

         传   真:023-68873189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
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1:出席回执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出席回执


               股东出席重庆钢铁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回执




姓名(或单位名称)(附注 1):
地址及邮编:
身份证号码:


本人(或本单位)持有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钢铁”)股份 A 股(附注 2)
                        股,本人(或本单位)拟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2015
年 6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在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
号重庆钢铁管控大楼三楼二会议室举行的重庆钢铁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特
以此书面回复告知贵公司。


签署:
日期:


附注:
1.   请按本公司股东名册所示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及地址(须
     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
3.   请将填妥及签署的回执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未能签署及交回本回执的股东,仍
     可出席前述会议。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6 月 4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
  2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报告
  3    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4    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6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单位,
  7
       并参照 2014 年度实际酬金拟定 2015 年度酬金
       的议案
  8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酬金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酬金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不包括独立非执
      行董事),任期自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10.00                                                         ---
      之日起至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的
      议案
10.01    选举朱建派先生为公司董事
10.02    选举周宏先生为公司董事
10.03    选举李仁生先生为公司董事
10.04    选举张理全先生为公司董事
10.05    选举姚小虎先生为公司董事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
11.00    自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7              ---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的议案
11.01    选举徐以祥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1.02    选举辛清泉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1.03    选举王振华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
12.00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7 年              ---
         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的议案
12.01    选举夏彤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12.02    选举李整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12.03    选举李美军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第 1 至 9 项议案 “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
选择一个并打“√”。
2、本次股东大会第 10、11、12 项议案组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投票说明可参照
本股东周年大会通知附件 3。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
行表决。
   附件 3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重庆钢铁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 10 项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成员(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第 11 项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非执行董事”和第 12 项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实行等额
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本公司 100 股股票,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共有 3 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非执行董事
选举议案组,拥有 3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