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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钢铁: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年度)2016-04-30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证券代码:601005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楼)

                                   二零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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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声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钢铁”、“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重庆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
出具的专业意见。招商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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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券不承担
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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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1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2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

第四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6

第五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7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 8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9

第七章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 ................. 10

第九章 其他情况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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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1、债券名称: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20 亿元人民币。

    3、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债券,同时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6.20%,债券存续期前五年固定不变。

    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
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5 年末行使回售权,
所回售债券第 5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6、发行首日或起息日: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0
年 12 月 9 日。

    7、付息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2011 年至 2017 年间
每年的 12 月 9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8、本金兑付日:2017 年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

    9、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1、债券担保情况: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
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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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是经国务院国家体改委体改生字[1997]127 号文批准,由重庆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钢集团”)作为唯一发起人于 1997 年发起设立。发行
人于 1997 年 8 月 11 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

    根据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
股的批复》(证委发[1997]55 号)及原国家体改委《关于同意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并上市的批复》(体改生[1997]132 号),发行人于 1997 年 10
月在香港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23 号),发行人于 2007 年 2 月 6 日向境内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0 万股,并于 2007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主营范围包括:生产、加工、
销售板材、型材、线材、棒材、钢坯、钢带。其主要钢铁产品有:板材、热卷、棒材
及线材。


    二、发行人 2015 年经营情况

    1、总体经营情况

    2015 年,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和整个钢铁行业的萎缩,以及自身生产、管理成
本高企,致使公司面临生产经营雪上加霜的险恶境况。为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公司
董事会负重前行,全体董监高勤勉尽责,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全力推进帮
助企业脱困突围的各项工作举措。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调结构、降成本”的经营
方针采取了十项降本增效举措;同时,公司扩大了区域市场销售比例,全年实现了
热卷本地市场占有率 90%以上和中厚板本地市场占有率 50%左右的销售目标;此外,
公司极力改善品种结构,全年共开发新产品 16 个,新产品及特殊要求产品开发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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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达到 26.10 万吨(其中新产品 8.5 万吨),实现产值 6.8 亿元。容器板、耐磨板、
桥梁板等重点产品销售比重及重庆区域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船板比例降低至 65%,
比 2014 全年低 10%;在质量管控方面,公司全年主要质量指标目标完成率为 92.59%,
较去年提高 5.49 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构成及经营情况

    2015 年,公司共生产焦炭 174 万吨、铁 352 万吨、钢 359 万吨、钢材 330 万吨,
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 19.7%、20.6%、17.3%、17.7%。因钢材市场持续低迷,钢材价
格深度下跌,公司销量及售价同比大幅下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8,350,022 千
元,同比下降 31.81%。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年增减(%) 年增减(%) 增减(%)
钢铁行业   8,322,292 10,504,616       -26.22        -31.31          -16.56        -22.31
                                    主营业务产品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7,767,538   9,937,755      -27.94          -30.83        -16.52        -21.94
                                   (%)        年增减(%) 年增减(%) 增减(%)


            554,754     566,861        -2.18       -37.29           -17.25        -24.75
 钢材坯
 副产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4,205,079           /            /         -10.70           /            /
                                   (%)      年增减(%) 年增减(%)      增减(%)


           4,117,213           /            /         -10.70             /             /
西南地区


           8,322,292           /            /         -31.81             /             /
其他地区
  合计

    三、发行人 2015 年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度财务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年 31 日,公司总资产 392.28
亿元,较 2014 年末减少了 16.18%。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3.50 亿元,利润总
额-59.6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87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35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5.76%。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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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千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计                          39,228,079       47,152,433     -16.81%
负债合计                          35,219,932       37,159,307      -5.22%
股东权益合计                       4,008,147        9,993,126     -59.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988,873        9,973,914     -60.0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千元)

                                  2015 年末      2014 年度
                                     8,350,022     12,245,057      31.81%
                 项目                                            增加率


                                    -9,284,893     -2,843,310     -226.55%
营业收入


                                    -5,969,213         54,540   -11,044.65%
营业利润


                                    -5,987,248         51,431   -11,741.32%
利润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单位:千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8,179      2,796,783      -16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3,201       -1,559,477      139.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6,545       -1,611,908      158.7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3,772       -372,913        6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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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89 号文批准,于 2010 年
12 月 9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募集款项共计 1,960,000,000 元,已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于 2010 年 12 月 27 日对此出具了编号为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327 号的验资报
告。

    根据发行人 2010 年 12 月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发
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约 20 亿元,其中债券所募集资金的 15 亿元拟用于偿还商业银
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签署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从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来看,公司没有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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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5 年度内,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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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0 年 12 月 9 日。
公司债券的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2011 年至 2017 年间每年的 12 月 9 日
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

    2015 年度,发行人已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按约定足额、及时地支付了“10 重
钢债”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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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由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富”或“担
保人”)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重庆市政府打造的集金融创新与资产管
理于一体的资本运作平台,是重庆地区集银行、证券、信托、担保、租赁为一体的地
方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其注册资本为 100.00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剑铭,公司
注册地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 198 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府授权范围
内的资产收购、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
代理,企业和资产托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前置审批的,在未取得审批前不
得经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担保人合并报表总资产规模为 2,041.62 亿元,所有者
权益为 792.93 亿元;2015 年 1~9 月内,担保人(合并口径)实现利润总额 153.32
亿元。担保方重庆渝富年收入呈现快速增长,资产规模大幅扩张,综合实力很强,
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担保能力很强,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重庆渝富的担保
可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较为有力的外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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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于 2016 年 4
月出具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6)》,该报
告主要内容如下:

    钢铁行业未来短时间内钢铁行业仍将处于产能过剩、竞争激烈态势,下游市场
需求大幅增长的可能性较低,行业景气度依然低迷,公司仍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
跟踪期内虽然公司债务规模有所下降,且以长期债务为主,但资产负债率仍处于较
高水平,财务杠杆比率较高,财务结构稳健性欠佳;收入的大幅下滑使得公司经营
性业务继续处于亏损状态,且亏损幅度加大,盈利能力持续下降;受大幅亏损影响,
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趋弱;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较大,且存在多起未决诉讼,面临一定
的或有负债风险。

    基于上述情况,中诚信证评维持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级别 AA-,评
级展望为负面,维持“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公司债券”级别为 AAA,该
级别同时考虑了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富”)提
供的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所起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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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对外披露的 2015 年年度报告,2015 年度内,发行人的董事会秘书
为游晓安先生,未发生变动情况;证券事务代表为彭国菊女士,未发生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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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2015 年度内,发行人为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均
经发行人董事会表决通过(其中部分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该等担保由靖江物流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比例对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截至 2015 年末,
发行人对其的担保余额为8.11 亿元。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涉诉案件 68 起,涉诉金额约 9.7 亿元,其中:
已履行/执行完毕案件有 10 起,涉诉金额约 3.5 亿元;已和解正在履行的案件有 15 起,
涉诉金额约 2.3 亿元;已撤诉案件 3 起,涉诉金额约 2400 万元;已判决生效正在执行及
审理中案件 40 起,涉诉金额约 3.7 亿元。

    主要未决诉讼 3 起,涉诉金额约 2.09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10 月,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公司拖欠合同货款,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偿还合同欠款 1.03 亿元以及至实际执行
日的违约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2)2015 年 11 月,重庆通汇煤炭洗选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
诉公司拖欠合同货款,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偿还合同欠款 0.78 亿元以及支付从逾期付款
之日起至付清货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 4 倍计算的逾期付款违
约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3)2015 年 12 月,黄冈楚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拖
欠合同货款,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偿还合同欠款 0.28 亿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
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三、相关当事人

    2015 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担保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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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 年度)》
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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