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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钢铁: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01-1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拟签署的 2017 至 2019 年度《服务与供应协议》等相关资料,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
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公司拟与控股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的《服务与供应协议》条款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协议项下
的交易将在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 属公平合理。协议项下
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

    辛清泉                徐以祥              王振华


                                         2017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