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重钢:重大诉讼事项公告2017-04-21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ST 重钢 公告编号:2017-035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重债暂停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重庆
市长寿区人民法院送达之(2017)渝 0115 民初 3109 号《应诉通知书》,
知悉:原告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与被告
中联重科物料输送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物料”)、重庆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为该法院受理。随该《应诉
通知书》一并送达的《民事诉状》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中联重科物料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二: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中联重科物料、本公司立即支付合同设备款及
质保金 1214.7 万元;
2、依法判令中联重科物料、本公司承担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100
万元;
3、判令中联重科物料、本公司承担本案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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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关于此案的情况说明
2008 年 9 月 26 日,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重钢集团”)就环保搬迁工程设备制造、租赁与中联重科融资租赁
(北京)有限公司(原北京中联新兴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
资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重钢集团承租中联重科物料(原华泰重工
制造有限公司)的工程设备,其中部分承租设备由中联重科物料向太
原重工采购。
2013 年 4 月 3 日,中联重科物料、重钢集团与中联重科租赁(北
京)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终止《融资租
赁合同》的履行,剩余货款由重钢集团支付给中联重科物料,同时,
重钢集团与中联重科物料签订了《设备欠款支付协议》和《协议书》,
就剩余货款及其支付办法进行了约定。2013 年 12 月 29 日,重钢集
团、中联重科物料与本公司签订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案涉
1214.7 万元货款,根据合同的约定应由本公司向中联重科物料支付
后,再由中联重科物料转付太原重工,但该款项本公司至今尚未支付。
三、 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将根据
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 2017 年度除上述重大诉讼外,无其
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备查文件: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7)渝 0115 民初 31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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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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