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重钢:管理人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17-09-07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ST 重钢 公告编号:2017-088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53,796,068.37元
因本案撤诉,对公司利润无影响。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辽宁青花”) ,
住所地辽宁省大石桥市青花管理区
被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住所地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
被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优钢销售分公司
被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薄板厂
被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被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
被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销售分公司
被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销售分公司
被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销售分公司
被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
被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销售分公司
被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销售分公司
被告: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被告中,截止目前,除了本公司和重庆钢铁(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外,其他主体均不存在。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诉讼请求:
1、被告立即给付原告镁砖价款共计53,796,068.37元。
2、被告给付原告拖欠价款期间的利息并负担诉讼费。
二、关于此案的情况说明
辽宁青花与本公司分别于2012年12月25日、2013年6月24日,2014
年1月1日及2015年1月1日签订了共计四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均
约定辽宁青花按本公司提供的砖型及图纸要求为本公司加工制作镁
砖。
三、诉讼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辽
0882民初2167号之三、(2016)辽0882民初2168号之三、(2016)辽
0882民初2169号之三、(2016)辽0882民初2307号之三,知悉裁定如
下:
1、准许原告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承担。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案撤诉,对公司利润无影响。
五、备查文件: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辽0882民初2167
号之三、(2016)辽0882民初2168号之三、(2016)辽0882民初2169
号之三、(2016)辽0882民初2307号之三。
特此公告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