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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秦铁路:关于折旧和大修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14  

						                                            关于折旧和大修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 2019-009】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折旧和大修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折旧和大修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自2016年起予以追溯调整,对本公司财务

 报表相关科目产生一定影响。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折旧和大修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部分铁路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函》(财建【2019】3
号)相关规定,公司对铁路线路上部设备资产(包括轨道部分和道岔部分)的折旧和
大修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之前,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铁路运输企业部分

 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函》(财发[2002]42号)及《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铁路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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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复函》(财建[2002]349号)的规定,对铁路线路上部设备

资产(即钢轨、轨枕、道碴、道岔)不计提折旧,其更新支出通过大修理费用核算,

计入营业成本。

       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2019年1月15日《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部分铁

路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函》(财建[2019]3号)的规定进行。根据财建[2019]3号文的

规定,财政部同意对铁路线路上部设备资产自2016年1月1日起计提折旧,同时《财

政部关于同意调整铁路运输企业部分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复函》财建[2002]349号)

废止。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1

日起对铁路线路上部设备资产(包括轨道部分和道岔部分)计提折旧,同时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要求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铁路线路上部设备资产的大修支出纳入资本化

范围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对于铁路线路上部设备资产(包括轨

道部分和道岔部分)执行的折旧政策(包括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具体如下:

       (1)普速铁路线路:轨道部分折旧年限为21年,道岔部分折旧年限为13年;

折旧率分别为4.43%、7.31%,对应的预计残值率为7%、5%。

       (2)高速铁路线路(无砟轨道):轨道部分折旧年限为45年,道岔部分折旧年

限为20年;折旧率分别为2.11%、4.9%,对应的预计残值率为5%、2%。

       (3)高速铁路线路(有砟轨道):轨道部分折旧年限为27年,道岔部分折旧年

限为20年;折旧率分别为3.44%、4.85%,对应的预计残值率为7%、3%。

       根据初步测算,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追溯调整后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

下:

   集团合并报表中,2016 年的主营业务成本增加 102,268 万元,2017 年的主营业

务成本增加 15,136 万元,2018 年主营业务成本减少 1,498 万元。

   母公司报表中,2016 年的主营业务成本增加 92,534 万元,2017 年的主营业务

成本增加 3,325 万元,2018 年主营业务成本减少 12,588 万元。

       上述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仅为本公司初步测算结果,且尚未考虑相关税务影响。

本公司目前正在对计算过程进行复核和检查。由于该事项涉及的资产数量较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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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资产投产年限较为久远,计算较为复杂,因此初步测算的结果有可能在复核和检

查后进行修改。本公司将在测算结果确定后并同时考虑对财务报表的税务影响后,

在本公司2018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部分铁路固定资产折

旧政策的函》(财建【2019】3 号)及铁路总公司的相关规定,铁路线路上部设备(包

括轨道部分和道岔部分)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计提折旧。对轨道部分和道岔部分的

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

具合理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

进行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专项说明:对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我们实施了询

问、检查记录和文件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相关程序。基于截至目前我们所执行的工作,

我们未发现其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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